PLSQL

PL / SQL變量

PL / SQL變量

一個變量是存儲區域的名字,我們的程序可以操縱。PL / SQL中的每個變量都有一個特定的數據類型,決定變量的大小和布局的記憶和值的範圍,可以存儲在內存和操作的集合,也可以應用於變量。

PL / SQL的名稱變量由一個字母選擇緊隨其後的是更多的字母,數字,美元符號,強調和數字信號和不應超過30個字符。這些變量默認是不區分大小寫的。我們不能使用PL / SQL關鍵字保留作為一個變量名。這個編程語言允許我們定義各種類型的變量,如數據時間數據類型、記錄、收藏等。

變量聲明在PL / SQL。

必須聲明這些變量在聲明部分或在包作為一個全局變量。我們聲明一個變量時,PL / SQL分配內存變量的值和存儲位置是確定的變量名。

語法來聲明變量:

Variable_name(常數)數據類型(非空)(:= |違約initial_value)

我們可以說variable_name在PL / SQL是一個有效的標識符、數據類型必須是一個有效的PL / SQL數據類型或其他任何使用定義數據類型。

例子:

標誌著數字(10,2)

π常數雙精度:= 3.141.5;

varchar2(20)名稱;

地址varcgar2 (100);

每當我們提供大小、規模與數據類型或精度限製,據說是被稱為約束聲明。這些聲明需要更少的內存比無約束聲明。像下麵的例子:

標誌著數字(10,2)

varchar2(20)名稱;

地址varchar2 (100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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